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今年截至上半年,全台身心障礙者約有117.8萬人;為了使更多身心障礙者受到保障,金管會將修法,自明年開始,身心障礙傷害險、微型保險賣得好的壽險業者,可降低提撥安定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將於近期開始預告「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修正草案;其中一項為調高身心障礙者人身保險的「初年度保費新契約承保件數」個別級距,作為109年適用標準。
保險局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為了讓壽險業者積極推動與普及身心障礙者人身保險,使更多身心障礙者受到保障,因此修正相關草案;身心障礙者目前可投保的保單險種包括有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及年金保險,到今年6月底有效契約有超過20萬件。
不過,保險局表示,這項修正草案主要是針對「傷害險」、「健康險」及「微型保險」的部分,作不同級距的調整,產險的部分則都沒有調整。
首先,壽險業者在承保身心障礙者「傷害險」、「健康險」部分,初年度保費收入或占率、新契約承保件數或占率的情形分成5級,草案將「調高」各級評等適用標準。
保險局官員舉例,108年新契約承保件數或占率要大於等於1500件或1%才可適用第一級評等,109年開始則變成3000件或1%才可適用第一級,是以「件數的提升」作為參考依據。
另外,壽險業者在承保「微型保險」部分,草案將新增109年度保險費收入適用標準,明定只要基準年度保險費大於等於新台幣500萬元;或基準年度保險費大於等於100萬元,且基準年度及其前一年度的保險費成長率均達40%,擇一情況就可以適用第一級評等,是以「總保費收入」作為參考依據。
金管會最新統計,自2009年7月開辦理微型保險以來,至今年上半年止,累計承保身心障礙者有8萬6864人,目前有超過10多家壽險業者開辦,包括台銀人壽、台灣人壽、國泰人壽、中國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富邦人壽、三商美邦人壽、遠雄人壽、宏泰人壽、元大人壽、全球人壽等。
壽險業者也表示,微型保險主要是照顧經濟弱勢及特定身分民眾,且因為大多為1年期的傳統型定期壽險及傷害保險,因不含生存或滿期給付設計,因此保費相對較其他傷害險便宜,頗受歡迎。
保險局也強調,明年開始,若上述保險賣得好有跳級,壽險業者就可以減少計提安定基金,降低提撥成本,將有助於業者為了努力達到較優惠的門檻,而去推廣相關保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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