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20總統選戰熱潮,政治人物也紛紛強調國家安全議題,近日也對於「一個軍法,各自表述」。
身為在軍中打滾三十多年的軍法老兵,退伍前亦服務於軍事檢察機關,約略能體認軍事審判制度及彰顯軍法(紀)對部隊戰力良窳的影響。
民國102年在洪仲丘事件後,朝野立委在倉促且無完整配套措施下,修正了軍事審判法,使平時軍人犯罪一律移由一般司法機關辦理,而部分司法人員又做出不少悖離軍隊紀律核心價值的裁判,直接影響到部隊的領導統御,導致基層幹部因而不敢管、或不想管、甚或不知如何管。部屬眼見違法犯紀無關痛癢,又如何能期待他們能在嚴峻的戰場上服從命令,捨命護國?
目前世界各國大多於平時保有軍事審判制度,甚而一向標榜人權至上的歐洲人權法院,亦認同軍事審判制度的存在。我國平時没有軍事審判機制「運作」,又如何寄望能在戰事開啓之際,瞬間順利由軍事審判機關接手?這可不像操作手機或打電玩一般,滑一下,按個鈕就啓動了。
政黨輪替在民主國家已是常態,衷心冀望有權影響國家大政的政治人物們,無論您哪天在朝?何日在野?都能惦記支持著,不會區分顏色、日夜捍衛臺澎金馬民主果實的英勇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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