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基層員警過勞,警政署日前下令,員警每天值勤最多不應超過10小時,如果因為個人因素希望加班,要填「自願服勤」申請書,結果台東有警員爆料,主管竟然拿單子要他們每個人都得簽。消息一出,分局方面連忙澄清。
大武分局副分局長侯善容:「有部分同仁因家庭經濟狀況,須以超勤加班費來補家庭經濟開銷,特別針對有需求的同仁,自行決定每日可服勤12小時。」
話說從頭,會有這套自願加班機制,是因為警政署長陳家欽日前下鄉,有基層警員反映工時過長,因此警政署下令,要建立合理的勤休制度,簡單來說,員警每天執勤不能超過8到10小時,如果因為加班費等個人因素,想要常態性值勤12小時,要自己申請,經分局長審核才可以,警方判斷,是溝通不良,才會惹來抱怨。
大武分局副分局長侯善容:「調查之後,造成部分同仁的誤解,本分局再向所屬同仁說明,每日勤務依警政署規定以8小時為原則,10小時為度。」
風波之後,大武分局警方再次強調,員警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填寫申請表,未來也會加強內部溝通,避免再有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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