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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學童吃得健康 立委提案學校營養午餐專法


發佈時間:2019/02/23 17:18
最後更新時間:2019/02/23 17:18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民進黨立委蔡培慧、黃國書今天舉辦學校營養午餐規範法制化公聽會,並說明他們各自的提案版本,確保學童吃得安全、健康,也要提升全國校園膳食品質。

受邀到場的教育部國教署官員指出,會盤點整合現行規定後推出學校午餐管理辦法,試行2年穩定無虞下,再提升法律位階,訂學校營養午餐專法。

 

蔡培慧說,鑑於現行學校午餐供應有城鄉發展不均情況,而且營養午餐相關的法律規定位階不足,因此她提出「學校午餐促進條例草案」,內容包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35班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1人,如果班級數未達35班的學校,應跨校聯合聘任營養師。

草案指出,學校應設置午餐秘書若干人,負責食材登錄與午餐業務管理等行政工作;午餐秘書得由教師兼任,學校應依規定減少授課節數等。

蔡培慧表示,提案內容重點包括,要建立完善校園餐飲管理制度,而且依照各縣市的差異設定分級底價,提供學校與供應業者簽訂書面契約;優先協助山地、偏遠及離島地區午餐業務,並加強推動健康、食安教育相關課程等。
 

黃國書說,營養午餐規範猶如多頭馬車,讓第一線人員無所遵循,因此應將午餐規範法制化,以利籌辦午餐事宜;另外,國民中小學營養師比例過低,應提升營養師於校園的人力及輔導學童飲食。

黃國書提出「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內容包括中央主管機關應全額補助弱勢學生的營養午餐費用,因應山地、偏遠及離島地區的特別條件及需求,應補助該地區學校辦理營養午餐;中央主管機關應寬列預算協助辦理及推動學校營養午餐,應補助學校設置廚房等。

受邀出席公聽會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戴淑芬說,學校午餐業務為地方自治業務,因地方財政、地理環境特性不同而有不同的供餐規模及型態,因此複雜而多元,需因地制宜。

戴淑芬指出,目前學校午餐業務的法源,主要依據是學校衛生法,另外,有相關行政規範供各地方政府參考或依循,例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等。

戴淑芬表示,會盤點並整合現行規定後推出學校午餐管理辦法,並以行政規則試行2年,在穩定無虞下,提升法律位階為學校午餐專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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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午餐#專法#健康#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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