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保險基金與怡安保險經紀人間的合約糾紛死灰復燃,立委黃國昌5月底質疑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政商勾結,近日再度延燒,顧立雄今天以千字文鄭重澄清,所謂政商勾結是不實指控。
黃國昌今年中在立法院緊咬顧立雄為怡安保險經紀人「喬事」,並點名顧立雄指示地震保險基金不得向怡安保險經紀人求償,金管會6月將正式報告提交立法院後,近期再度在網路延燒,顧立雄繼1日透過金管會簡短說明後,今天再發千字文澄清。
顧立雄說:「稱我作為金管會主委所謂政商勾結、當場說謊!這完全是我無法接受的不實指控」。
顧立雄表示,金管會介入地震保險基金與怡安保險經紀人之間的爭議,起因是地震保險基金董事長陳明仁主動上門,要求解任總經理侯自維,理由是侯自維在處理這件事情有操守上的疑慮。
顧立雄說,金管會身為地震保險基金的主管機關,不可能對這種指控置之不理,一方面聽取各方說法,探求締約真意,一方面也請具備保費精算能力的保發中心,提供再保費率合宜性的專業意見。
顧立雄指出,調查過程中注意到地震保險基金這次的再保安排,與先前委由兩家再保險經紀人共同承作的慣例不同,而是排除原本的首席再保經紀人GC公司後,改由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單獨承作,簽約後才不過幾個月,就發生這些爭議。
顧立雄強調,金管會身為主管機關,必須關注地震保險基金處理此事的合理性,避免陷入以後沒有再保險公司、經紀人公司願意承作台灣地震再保險業務的窘境。
顧立雄認為,地震保險基金對怡安保險經紀人沒有要不要求償的問題,而是地震保險基金可以主張什麼條款、可以請求多少金額,這些問題即便在地震保險基金內部,董事長與總經理之間就有不同看法;站在主管機關立場,不論地震保險基金最後決定求償多少,都會予以尊重,金管會真正在乎的是,地震保險的危險分散機制不能中斷。
顧立雄說明,雖然早前從事律師工作時,自己及任職的事務所擔任過怡安保險經紀人其他案件的代理人,但當時受委任處理的案件,與地震保險基金完全無關,因此若有人說自己應該要迴避地震保險基金與怡安間的爭議,否則就有利益衝突云云,完全是不正確的觀念。
顧立雄強調,從事律師工作三十多年累積的經驗,是能夠勝任金管會主委職務的根本能力,但是今天如果反過來說,只要遇到之前擔任律師工作時的當事人,其中當然包括許多金融機構,就必須全部閃得遠遠地不用處理,這主委還能當嗎?
顧立雄表示,在被質詢的第一時間,就清楚回答,怡安保險經紀人是自己當律師時,任職的事務所的客戶,這沒有什麼好隱瞞的,尤其是依照律師倫理規範,有沒有利益衝突,是以整個事務所來作判斷,事務所的客戶就等於是個別律師的客戶,既然一開始就清楚地回答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是事務所的客戶,又何必再特意說謊否認他當過這家公司的訴訟代理人,重點是:不管是個人或事務所其他律師擔任過這家公司「其他案件」的訴訟代理人,都不構成他在地震基金爭議中必須迴避的理由。
顧立雄重申,只要在網路上的判決檢索系統,輸入「顧立雄&怡安」就可以找到黃國昌秀出來的那一則裁定,這些都是公開資料,沒有那麼無聊要去扯一個不用一分鐘就會被打臉的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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