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機歹歹,不少人為了增加收入會兼差打工,不過該如何投保才不吃虧呢?據勞保條例規定,勞工同時受僱兩個以上事業單位,同時投保時,未來領取給付時,其他各項普通事故給付都可將2份投保薪資合併計算,因此千萬別被慣老闆唬了,損失自己的權益!
近幾年為了多賺點錢,不少人下班後,晚上還會多兼一份工作來增加收入。但若是碰到某些老闆想打迷糊仗,稱白天公司有投勞保,兼差的這份工作就不必再重複投保,當心千萬別被這番話給呼攏過去。
因為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勞工同時受僱2個事業單位,可以重複加保,未來領取給付時,除了職災給付只能擇一較高投保薪資計算外,其他包括生育、傷病、失能、死亡及老年等普通事故保險給付,都可將兩份投保薪資合併計算。換句話說,勞工重複投保,等於勞工有雙重保障。
以往勞保條例規定,勞工只能在一個事業單位投保,不能重複投保;隨著國人兼職狀況日漸普遍,勞保條例在2008年8月13日修正規定,勞工可以重複加保。
而要注意的是,強制投保「重點在公司人數」 勞保局表示,如果勞工在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任職,公司都應該為勞工投勞保,若雇主違法就會被開罰,萬一勞工發生事故,雇主同樣要付賠償責任。不過,若其一非屬強制投保單位,則雇主即使未幫勞工加保,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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