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點】國表藝中心應主動說明「企業夥伴專場」稅則問題
對於一週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企業夥伴專場」之爭,兩廳院指出:該演出係由「兩廳院公共溝通部」與「中華開發」洽談,係屬「未售票」企業專場,且邀演是由「中華開發」與俄羅斯波修瓦芭蕾舞團「自行」談妥。去年(2018)10月「企業提案」時,(企業)原本詢問兩廳院能否辦理,不過兩廳院沒有經費也無檔期;(去年)11月再經評估與討論後,定案由「企業(中華開發)舉辦專場」,除了場租35萬,在合約內容裡,兩廳院也載明將花掉多少人力、行政執行費等事項報價給對方(中華開發),再加上數百萬場館經營贊助,共計超過千萬元左右,「對於兩廳院的收入如注入了活水」。2019/12/07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