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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緘默權 結果共42筆

  • 子彈穿左腦未傷腦幹 女議員大難不死

    美國亞歷桑納州發生舉世震驚的血腥槍擊案,從白宮、國會山莊到外太空,都特別為不幸死難者舉行默哀儀式,目前正在和死神拔河的女議員吉佛茲,復原狀況良好,腦部沒有出現水腫現象;而警方在嫌犯「拉夫納」家中,找到了他預謀犯案的紙條,拉夫納今天第一次出庭,一點悔意都沒有,在警方調查中,從頭到尾行使緘默權,採取不合作態度。
    2011/01/11 18:38
  • 從全美到外太空 為血腥槍案默哀祈福

    美國亞歷桑納州發生舉世震驚的血腥槍擊案,從白宮、國會山莊到外太空,都特別為不幸死難者舉行默哀儀式,目前正在和死神拔河的女議員吉佛茲,復原狀況良好,腦部並沒有出現水腫現象;而警方在嫌犯「拉夫納」家中,找到了他預謀犯案的紙條,拉夫納今天第一次出庭,一點悔意都沒有,在警方調查中,從頭到尾行使緘默權,採取不合作態度。
    2011/01/11 12:51
  • 扁A外交費供子留美 辯稱奠儀、紅包

    就在高院即將召開陳水扁羈押庭的前夕,特偵組又出招,偵結機密外交詐領案,檢察官將陳水扁依侵占公有財物及貪污等罪提起公訴,其中陳水扁涉詐領33萬美金,其中的近30萬美金,竟是讓陳致中留學私用,吳淑珍甚至還辯稱,這些美金都是住在國外的親戚送給她媽媽的紅包,或是父親過世時收的奠儀,不過陳水扁透過立委轉述,當時面對檢方的偵訊,他行使緘默權,這樣也可以起訴他,簡直不可思議。
    2009/09/23 12:05
  • 助子女脫罪 珍寫信怪扁當烈士

    護子心切,吳淑珍寫信責怪陳水扁拖累子女!扁辦幕僚江志銘證實,上個月4日,吳淑珍寫了一封信,委託他轉交給扁媽,帶進台北看守所給陳水扁,吳淑珍說陳水扁先是絕食,後來又行使緘默權抵制司法,才會害陳致中被調查、陳幸妤遭到檢方境管。
    2009/07/01 10:36
  • 投案配合 仲諒與扁命運大不同!

    中信金辜仲諒1億元交保,對照陳前總統遭到特偵組聲押,主要就是因為辜仲諒證詞交代清楚,態度充分配合,而且主動投案沒有逃亡之虞,對案情有幫助,因此檢察官諭知以1億元交保,而陳前總統當時選擇使用緘默權,而且涉案本刑是5年以上的重刑,而且對案情幫助不大,因此遭到特偵組聲請羈押獲准。
    2008/11/25 07:39
  • 部分行使「緘默權」 扁選擇性答辯

    陳水扁出庭前強調行使緘默權,有律師表示這可能經過高人指點,因為如果檢方掌握的事證不夠明確,陳水扁大可緘默不認,但要是證據確鑿足以起訴案情,陳水扁選擇緘默,將影響未來官司審判,特別是法官會認為陳水扁犯案後態度不好,所以反而會增加收押的可能性。
    2008/11/11 18:17
  • 扁偵訊選擇性答辯 見證據即緘默

    陳水扁行使緘默權,果然如預期遭到聲押。因為特偵組最後攤牌時刻準備充足,長達6小時的偵訊,由檢察官林哲慧和李海龍,針對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等五大案件進行偵訊。而陳水扁原本是選擇性答辯,將責任全推給妻子吳淑珍,直到看到檢方證據後,才開始緘默拒絕回答,但還是難以改變最後被聲押的結果。
    2008/11/11 18:04
  • 拒談「行緘默權」 扁偕律師赴特偵

    面對特偵組第五度約談,前總統陳水扁公開表示要行使緘默權,拒絕回應檢察官偵訊!外界認為有高人指點,但親扁人士表示,陳水扁是要表達無言的抗議,而且他本身就是律師,熟悉刑事訴訟法,但有律師認為,只要檢方掌握具體事證,恐怕對扁不利,還是可以聲押陳水扁。
    2008/11/11 12:02
  • 陳水扁預告將被收押 央視報導

    陳前總統祭出行使緘默權,預告自己將被收押的策略,這個消息也引起大陸媒體的關注!大陸中央電視台就在上午的新聞中,報導了洗錢案的最新進展,但消息來源,都是引述台灣的媒體報導,用詞謹慎。
    2008/11/11 11:14
  • 防意外 特偵北院北所架設拒馬

    陳水扁預告自己明天將會被羈押,要行使緘默權,而民進黨主委黃慶林也表示,要發動民眾前往聲援。為了防止意外發生,警方已經在特偵組、北院以及台北看守所,架起拒馬維安。來看現場情況。
    2008/11/10 22:06
  • 【阿達新聞觀察】國務費涉貪污 扁有自證無罪義務

    刑事訴訟法中最高原則是:在法院未判決一個人有罪確定前,必須推定為無罪。這就是眾人皆能朗朗上口的「無罪推定原則」。刑事訴訟法的另一項大原則是:被告沒有自證無罪的義務。因此,面對司法機關的指控,被告可以行使緘默權,法院也不能因為被告保持沈默,而推定他涉及犯罪。
    2006/08/17 11:25
  • 誰在搞軌/問訊10小時 李泰安緘默 拒測謊

    經過10個小時,李泰安依然拒絕測謊,不過最後配合檢方偵訊,因為李泰安兩位律師都沒有到場,李泰安堅持行使緘默權,直到專案小組把比對過的證物拿給他看,態度才軟化接受偵訊。
    2006/06/21 22:32
  • 誰在搞軌/等候4小時 李泰安軟化接受偵訊

    專案小組今天再度提訊李泰安進行測謊,但因為兩位律師上午並沒有到場,李泰安以行使緘默權為理由,再度拒絕接受測謊,甚至拒絕接受偵訊。還好法定障礙時間四個小時過去,李泰安終於態度軟化,在沒有律師的陪同下,接受檢方偵訊。
    2006/06/21 17:59
  • 誰在搞軌/二度提訊 李泰安行緘默權拒測謊

    專案小組今天再度提訊李泰安進行測謊,但因為李泰安的兩位律師上午並沒有到場,李泰安以行使緘默權為理由,再度拒絕接受測謊,讓警檢特別請來的測謊專家,只能在一旁乾瞪眼。
    2006/06/21 10:20
  • 誰在搞軌/緘默!李泰安拒測謊 檢調氣炸

    搞軌專案小組今天從屏東看守所,借提李泰安到刑事局偵八隊進行測謊,沒想到李泰安和他的律師以保持緘默權為理由,拒絕測謊,也不配合檢察官的訊問,讓偵辦的主任檢察官高碧霞相當不滿。
    2006/06/20 15:42
  • 林一方播光碟 警方蒐證後拘提

    林一方記者會公開播放完整版非常光碟,一再強調內容和查扣母帶一模一樣,公然挑戰公權力,記者會上不但有員警全程蒐證,會後桃園警方則是拿出拘票,當場拘提林一方,而林一方被拘提後,行使緘默權,因此檢方目前聲請羈押。
    2005/11/26 13:16
  • 未告知嫌犯權利 員警要賠10萬元

    台北市一名女子3年前在士林一間國小門口散發傳單,不過卻遭人控訴「偽造文書」,被帶回警局後,員警卻沒有告知她「可以保持緘默權,也可以請律師代為陳述」,導致這名女子在偵訊過程當中,情緒崩潰,後來甚至罹患憂鬱症,她一狀告上法院,申請國賠,法官認為員警辦案的確失當,要賠10萬元精神賠償金。
    2005/02/1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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