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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新案年逾3百萬件 法官、法警都過勞

記者 周玲秀 / 攝影 楊育昇 報導
發佈時間:2017/08/15 22:28
最後更新時間:2017/08/15 23:10

隨著社會意識抬頭,國內訴訟案件量持續增加,2016年地檢署新收案件超過206萬件,平均每位辦案檢察官每月要處理2百件,而法官也是一樣,2016年司法院及所屬機關總共收案超過313萬件,平均每位法官2個月約要審完60件案子,平均開庭時間甚至可能只有20分鐘。


 

小小的空間,桌上只有幾疊卷宗,是因為其他更多才剛清走。

台北地院法官唐玥:「這是這一陣子收到,可能8月底之前會把它處理掉。」

台北地方法院最年輕的法官,唐玥,28歲,法官資歷第三年,已經承辦不少大案件,包括殺警案、馬前總統洩密案等。
 

台北地院法官唐玥:「如果說有接到矚目案件的話,一定是六日會繼續加班,然後晚上會留得更晚,之前那一陣子大概都晚上做到可能12點或是1、2點才回家,然後早上就繼續再來做。」

每個月新收3到40件,唐玥手上現在約有50個案件,根據統計,地院法官每人每天要審完3件案子。

台北地院法官唐玥:「你要去想一個案件,然後你要看完這個卷宗之後把理由都寫出來,其實要消化然後再寫成文字,真的需要滿多時間,所以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晚上加班把它寫完。」

一個星期當中開庭約2個半天,加上陪席、行政事務等等,加班已是常態但是唐玥也坦言再怎麼加班還是很難每個案子都多花時間。

台北地院法官唐玥:「如果案件量減半的話,我覺得會是比較適宜的,就是你有更多時間去想一個案子,你也有更多時間讓當事人去陳述,或是去了解他們的想法。」

超量的工作量難免影響辦案品質,參與司改國是會議的資深律師認為,想要改善司法過勞,工作流程勢必要做改變。

律師尤伯祥:「法官工作的重點其實應該是放在法庭上面,好好地聽訟,然後聽訟完了之後,好好地判斷而不是到最後去寫那份文書。」
 

不光是法官,檢察官的工作量也不低,2016年地檢署新收案件超過206萬,而全台每月辦案檢察官人力只有859人,平均每人每月就要辦理200件,其他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量自然也不會少,走進這間書記官的辦公室,放眼望去5個位置已經很滿,怎麼塞下10個人,原來還有消失的密室。

台北地方法院庭長姜悌文:「我175公分,這個如果再過來一點,這個其實就會頂到頭了,同仁其實都非常辛苦。」

記者周玲秀:「書記官必須要當庭記錄下法庭上所有當下的對話,這個過程不只要像她一樣打字快,還需要全神貫注。」

開庭要記錄法庭狀況、總結做紀錄,開庭前後也都沒閒著,需要調查很多資料。

台北地院書記官陳品潔:「一個月一股至少都要100多件,像最近有一些重大金融犯罪的羈押就是需要開庭,常常需要開到半夜。」
 

開庭到半夜,累的還包括有法警,金融重大案件,例如7月中的永豐金案,一直到第一天晚上10點才開庭,法警已經戒護12小時,接著開庭到隔天凌晨3點多,被告還押候審室,法警還是繼續著裝待命。

台北地院法警室副警長黃俊傑:「我們是一直連續地在值勤,而且是熬夜的方式在值勤。」

當天7位法警因為這案件熬夜,但這並非特例,就算法務部要把法警值班費從60元增加到70元,數字還是不太合理,除此之外,待命休息的空間也相當狹小。

台北地院法警室警長林茂生:「這個區塊就是我們內部的休息區,工時最基本都是要16小時左右,如果再加上值班的話,等於說早上8點鐘開始來,到明天早上8點鐘繼續上班到第二天的5點鐘。」

要怎麼改善司法界的過勞問題,不只工作量負擔的調整,恐怕得從現代化的法院管理,讓訴訟制度結構跟上時代,也更貼近人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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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案件量#檢察官#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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