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界壩閘門異常開啟,導致下游野營的民眾四人溺斃死亡,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在複訊台電值班人員後,認為蘇姓值班人員涉嫌過失致死,諭令10萬元交保!至於死者家屬是否可提國賠,根據新修訂的國賠法規定,公共設施因為管理欠缺導致人民死亡,國家應負賠償責任,但管理機關也有適當的警告標示,是民眾冒險進入,因此國家也能提出減輕或免除國賠!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值班蘇姓人員,在閘門故障的發覺,以及後續的通報,乃至示警等環節,認定涉有疏失。」
台電強調閘門異常打開,不排除是機械故障。
強調晚間的值班人員一發現閘門異常打開就危機處理了,但關閘門也需要十幾分鐘時間。
但除了值班人員外難道都沒有任何防呆機制,確保水壩下游安全?」
台電發言人張廷抒:「因為這個不是一個正常的情況照理講閘門應該不會自動開啟,所以台電公司也在檢討整個系統,跟我們未來要改進的細項,如果這次發現有任何疏失或系統上的缺失,我們會水平展開,讓我們全台灣的水庫,跟水閘門都要做同步的改良。」
台電強調會立刻調查,全台有多少可能會影響到下游流域安全的水壩。
全面檢討,至於人員操作是否有怠慢或疏失,台電強調等調查結果出爐也絕不護短。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受損,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加註管理機關,如果已經就設施有適當的警告或標示,人民還是冒險從事危險活動,可以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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