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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人過世爭遺產!「保麗龍大廠」家族廝殺14年 逾200起官司

作者 鏡週刊 責任編輯 黃安眴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7/09 09:21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09 09:21
廖黃香(前中)與次子廖文鐸(後)支持其餘股東爭取權益。(圖/見龍提供)
廖黃香(前中)與次子廖文鐸(後)支持其餘股東爭取權益。(圖/見龍提供)

全球最大保麗龍原料廠見龍機構自創辦人廖有章逝世後,集團就開啟長達十多年、200多起官司的經營權紛爭,不只是因為未留下遺囑,也全因當年集團西進時的一項關鍵決策所致。

見龍機構事業版圖橫跨兩岸,其中台灣事業體相對單純,由和橋公司作為控股公司,該公司由廖有章及遺孀、廖振鐸兄弟等人共持有62%,其餘38%由李清良、廖銘澤、廖浩欽等股東持有。而經營權爭執的關鍵,則在見龍中國事業體的股權認定。

 

據了解,見龍機構在中國的工廠、貿易公司等事業體,是由設立於BVI的LIE公司,在香港設立公司後,再由LIE持股八成,與持股各一成的日本三菱商事、日本TOHO集團合資成立。廖有章在世時,LIE股權登記比例為廖有章持有二成,廖振鐸、廖文鐸則各擁有四成。

原來,1990前後,政府的一紙管理辦法,默許登陸投資,開啟台商長達30年的西進淘金潮,1990年5月見龍落籍中國寧波,成立第一座EPS工廠。「大環境不得直接投資,創辦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於境外設立紙上公司,他親口告訴我,用創辦人家族作為股東代表最安全。」廖有章姪子、見龍實業董座廖銘澤點出爆發經營權之爭的遠因。

廖有章在世時,所有中國事業體獲利都會按比例正常發放股利給台灣股東,沒想到廖振鐸接任董座後,和諧體制卻變了調。據老臣楊政達所述,創辦人過世後,最初股東們都同意由廖振鐸接任董事長,但到了要繳納遺產稅時,掌握權力的廖振鐸就開始與母親出現歧異。當時,廖黃香主張遺產稅的申報範圍,必須排除代持台灣股東的股權,但廖振鐸卻反對。
 

「廖振鐸接任董座後,完全否認台灣其他股東持有的中國事業股權,自此也不再發放股利,推翻他父親照顧股東理念,更提案解散清算台灣母公司,想藉此清洗我們的股權。」廖有章外甥、和橋實業董事長李清良不滿地說。最後,廖振鐸的計畫無法如願在股東會上通過,關鍵就在廖黃香支持外甥與侄兒等台灣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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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鏡週刊》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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