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打擊違規銷售和炒作行為,內政部已於去(2023)年7月開始實施不動產違規檢舉獎金制度。內政部長林右昌透露,自新制度實施以來至去年底,已有95件檢舉案件由各縣市政府受理,其中已完成裁罰的案件數為18件,總罰款462萬元。預計依法可發給檢舉人的獎金為93萬元。
林右昌進一步說明,該獎金制度適用於多類不動產違規案件,包括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違反禁止轉售的紅單項目、違反換約限制和禁止炒作規定等。他強調,檢舉人在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時,必須具名並提供詳細的違規案件信息,如:人、事、時、地、物等,以便後續調查。一旦違規情況被確認,縣市政府將根據實收罰款的30%發給檢舉獎金,其上限為1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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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右昌指出,在新制度推行的半年內,各縣市政府共收到95件檢舉案件。其中,有35件案件因未明確說明檢舉人的身份或缺乏證據而未被受理。他表示,目前已有22件案件經查證無違規情況,21件確定有違規,除了3件依規定未被裁罰外,其餘18件已完成裁罰,罰款總額達462萬元。另外,還有17件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他表示,已裁罰的18件案件中,有5件適用於發放檢舉獎金,包括4件違規申報實價登錄和1件違反禁止炒作規定的案件,該部分罰款總額達313萬元。預計在扣除罰款後,將發給93萬元的檢舉獎金;其餘13件的違規行為主要涉及違法中介銷售、廣告不實、未備查預售屋銷售資訊等,總罰款1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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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右昌指出,新的檢舉獎金制度已取得良好效果,並未導致業者擔憂的濫用檢舉或影響市場正常交易。自從「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以來,透過增訂預售屋換約轉售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以及檢舉獎金制度等規定,已有效遏止不動產的違規炒作行為。這也使得市場交易更以自住購屋為主,有助於不動產市場的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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