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昨(31日)執行死囚李宏基槍決,是總統蔡英文上任後首度有死囚伏法,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由於全台當時有43名死刑犯,而李男2016年才死刑定讞,並非關押最久的死囚,因此挑選他執行槍決的原因格外引人好奇。有媒體報導,李案發生時間距今較近、蒐證較完整,因此冤獄機率低,成為被選中的關鍵原因。
死囚李宏基當年因家暴被判刑入獄,出獄後對陳姓妻子訴請離婚、聲請保護令懷恨在心,竟趁前妻送女兒到幼稚園途中,當眾刺死對方,並帶走6歲長女企圖輕生,導致女兒在2個月後不治身亡,他自己則撿回一命。李男在一審逃過死刑判決,遭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時遭改判死刑,上訴最高法院後維持死刑定讞。
針對選擇李宏基執行死刑,法務部解釋,審議小組經詳細檢視,認為沒有聲請非常上訴、再審的理由,也沒有停止執行和聲請釋憲等情形,認定他無教化可能。《聯合報》報導,另一說則是李宏基作案時間距今僅4年多,除蒐證較完備外,相關證據難有瑕疵,較無冤案可能性,因此成為被挑中的關鍵原因。
另外,法務部強調,依照《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只要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請求特赦等理由,就能依法行刑,和選舉無關。話雖如此,但蔡政府上任2年多從未執行死刑,如今在大選前不到百日的敏感時機點槍決死囚,仍不免被外界解讀是為了搶救蔡政府的執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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