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對陳姓婦人與大學班對的丈夫結婚,婚後2人與婆婆同住,但因為丈夫是家中獨子,婆婆將他當成自己的生活中心,對丈夫極度關懷,甚至會在半夜闖進房間替丈夫蓋被子。但婆婆對陳婦的態度則是具有敵意,不但處處刁難,還對對她大聲咆哮、丟擲物品,甚至還挑撥她與丈夫的感情,最後導致夫妻失和,互訴離婚,法官審理後准離。
據《聯合報》報導,陳姓婦人表示,5年前與大學同學結婚,因丈夫從事科技業,年薪上百萬元,婚後便要求她辭職專心在家帶小孩、伺候婆婆。但婆婆對身為獨子的丈夫從小就十分寵愛,2人婚後與婆婆同住,以丈夫為中心的婆婆對他極度關懷,有時還會夜闖進房間替丈夫蓋被。不過對她則是具有敵意,不但處處刁難數落「不會賺只會花」,還會對她大聲咆哮、丟擲物品,甚至挑撥她與丈夫之間的感情,丈夫多次當著婆婆的面指責、辱罵她,造成夫妻失和已如同仇人,因此訴請離婚並爭取兒子的監護權。
陳婦丈夫在法院審理時,則是不斷數落妻子情緒常常失控、難溝通,也會與婆婆發生爭執,還會打電話到他的辦公室騷擾,承認雙方對婚姻的期待已死心,同樣訴請離婚,但拒絕讓出兒子監護權。
法官審理後認定,因陳婦與丈夫關係持續惡化、難以溝通,雙方也都無意維持婚姻關係,因此判准離婚。因兒子長年由陳婦照顧,以「主要照顧者」和「最小變動原則」2點,加上社工評估陳婦的親職能力較佳,裁定兒子監護權歸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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