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引發社會關注的「輔大性侵案」,一名王姓男學生被控在校內企圖性侵酒醉學姐遭輔大退學。事後王生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8月判決撤銷原處分,輔大提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2日)認為原判決沒錯,駁回輔大上訴,撤銷退學處分確定,王生不需退學。
此案當時爆發後震驚全台,雖王男否認涉案,但新北檢方根據多名證明人的證詞以及相關鑑識報告,依乘機性交罪起訴。輔大學生獎懲會則決議撤銷原定期察看處分,改為將王生退學,王生對此不服,主張校方性平會調查本案2次皆為同一批人,並未依規定重組調查成員,程序明顯有違失,向北高行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退學決議。
北高行認定王男主張有理,去年8月30日判決撤銷輔大退學決議,輔大隨後提出上訴。最高行審理後,認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強制規定,性平會若被學校或主管機關要求重新調查時,應另組調查小組,確保調查結果公正性。輔大沒另組調查小組,所認定新事實應屬違法,處法王生退學有為正當法律程序,今駁回輔大上訴,王生免退學,全案確定。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