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桃園一名狠心媽媽只因為和丈夫吵架,竟然就把孩子丟入大池中,現在最高法院判決定讞。
這是發生在2015年6月,桃園一名20歲的楊姓少婦,因為和丈夫吵架,深夜竟然直接把自己的親生兒子丟進龍潭大池裡,現在最高法院判決定讞,依殺人未遂罪判她6年6個月徒刑定讞。
這名楊姓少婦沒工作心情不好,喝酒後突然情緒激動,把孩子扔進大池中,雖然男嬰立刻被路過民眾救起,撿回一命,但卻留下癲癇的後遺症。
一、二審法官都認為,楊姓婦人身為人母,卻只因為自己心情差就丟孩子進水裡,依殺人未遂罪判她6年6個月,全案定讞。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