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方巡邏發現機車騎士走走停停,以為騎士不舒服,上前關心卻發現女騎士酒駕,邊騎邊吐,酒測值1.15,要公共危險移送,晚上回不了家,她這時候大驚,哭著說家裡有1歲大的女兒等她回去,警方訓斥,掛記著女兒更不應該酒駕。
警方vs.女騎士:「不要這樣子,小姐,我女兒在家要照顧,你自己要酒駕,你要酒駕,要想家裡有女兒,喝完被抓了,才說你有女兒,不想說萬一中途和人家發生交通事故呢。」
26歲的女騎士,喝完酒從台中旱溪東路,要騎回霧峰住家,警方告知得移送,她哭訴1歲大的女兒在家等她,需要照顧,但是酒駕之前可有想到女兒。年輕媽媽把一歲大女兒留在家,有家人代為照顧,她外出幫朋友慶生,酒後騎車。
三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酒駕被警方攔到了,妳才開始想到妳有1歲的女兒在家,這樣實在是不應該。」
警方說偵訊過程中,女騎士不斷哭泣道歉,也逃不了更公共危險罪。而且她邊吐邊騎車,估計要騎10公里路回家,這段路上酒駕騎車,實在難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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