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跟自救會成員,日前到旗山的大林廢爐渣回填案現場勘查,沒想到離開時發現有兩輛小客車以及一部機車遭尖物刺穿,造成輪胎跟排氣管破損,警方接獲通報趕緊調閱監視器,但目前只掌握到幾輛可疑車輛,還在比對確認中,而高雄市偷倒廢棄物,平均每個月都能破獲約三起,除了突顯合法掩埋場不足,罰則太輕也讓非法業者罰不怕。

記者何宜信:「環保局跟自救會成員,當天就是來到和興街裏頭一處掩埋場進行稽查,沒想到車輛(輪胎)遭到刺破,因此警方也調閱相關時間的監視器比對。」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頂多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還得併科300萬以下罰金,南台灣一共有138處非法掩埋場,亂傾倒讓環保稽查人員查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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