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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檢舉達人!」網瘋傳2年 提告也無解

記者 謝宜倫 / 攝影 蔡明勳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6/27 18:52
最後更新時間:2018/06/27 19:25

遭網友瘋傳誤是檢舉達人,提告妨害名譽竟然不起訴!一張從廂型車伸出相機的照片2年來被上萬次轉傳,有民眾轉傳還會加些辱罵字句,車主曾先生不堪其擾,被人認出亂丟垃圾,實在受不了才提告,結果檢方卻說照片即使拍到車牌也無法連結當事人,只是曾先生都被肉搜、還被攔車恐嚇,聲請再議仍遭高檢署駁回。

圖/TVBS

 
大聲喊冤,這句話他不知道已經講過幾百回。

機車論壇創意總監曾英瑞:「我不是檢舉達人,我真的不是檢舉達人。」

圖/TVBS

但偏偏依舊沒人願意相信,而且就連提告妨害名譽,似乎更讓事件被扭曲。2年前為了接拍車廠的觀光企劃專門到宜蘭取景拍攝,但就在跟拍機車的畫面時被民眾拍下這張照片,從此就被誤會是檢舉達人長達2年。
 

機車論壇創意總監曾英瑞:「當我被傳成檢舉達人的時候,這2年我被人家按喇叭、逼車、攔車、罵髒話,然後拿檳榔渣去丟,在台灣你可以傳這些不正確的資訊然後影響了別人,接下來你卻不需要負任何的責任。」

圖/TVBS

就像是揮之不去的夢靨,不僅遭攔車丟垃圾、恐嚇樣樣來,因為網友們一次一次的轉傳,話語更加惡毒、嘲諷,轉傳超過千次,提告妨害名譽檢察官竟不起訴結案。原來他們認定車牌並非個資,網路上無法連結到當事人,只是曾先生都頻繁遭認出,怎麼會不算是個資呢?

律師柯宗賢:「這個照片裡面你都有拍到車子的型號顏色以及它的外觀,這些東西其實就可以連結到駕駛人本身或是車主本人。」

因為開車的就是曾先生,還被網友肉搜,怎麼會無法連結當事人?結果即便他們向高檢署再議還是遭駁回,等同於在網路世界隨意誹謗也不會有任何刑責。即使這樣的動作有違反交通規則,拍攝團隊甘願受罰,只是曾先生想表達的是他真的不是檢舉達人,因為不一再的澄清,下一次真的不知道會遇到什麼瘋狂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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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瘋傳#誤認#提告#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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