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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撞到骨折 謊稱「月薪20萬」反沒理賠金吃官司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5/16 18:39
最後更新時間:2018/05/16 18:39
一名女騎士出車禍被撞原是被害者,但她事後偽造不存在公司的在職證明還自稱月薪20萬,反而吃上官司。(示意圖/TVBS)
一名女騎士出車禍被撞原是被害者,但她事後偽造不存在公司的在職證明還自稱月薪20萬,反而吃上官司。(示意圖/TVBS)
新北市一名許姓女子,前年騎車外出時發生車禍,原本她是被害者,卻找人偽造在職證明和假單,甚至還稱說自己月薪20萬元,想藉此騙取較多的理賠金。事後被人識破,反而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遭判刑4個月,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這起車禍發生在2016年1月9日。當時許女騎車行經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與貴陽街口時,與陳姓男子駕駛的汽車發生車禍,許女左側肋骨骨折。事後陳男向產險公司申請出險,許女向理賠專員要求賠償1個月的薪水即可。當時專員聽到心想「賺到了」,許女卻稱說自已月薪是20萬元,但卻提不出證明而遭拒絕。
 

原本是被害者的許女,事後竟與一間產險業者聯繫,對方是專門代辦車禍調解並製作兼職工作證明,雙方約定理賠金額若未滿30萬元,業者可抽取25%的報酬,若超過30萬元則可抽取30%。

為了要幫許女爭取高額的理賠金,業者偽造她在一間不存在公司上班的在職證明,還自稱是業務經理,因車禍得請假3個月;同年4月雙方進行調解時,陳男一直覺得怪怪的,事後上網查詢許女提供的任職資料,才發現根本沒這間公司,氣得反提告對方偽造文書詐財。

許女辯稱自己不知情,全都交由業者處理。法院審理後,認為許女本身是從事手機業,卻和業者偽造一間不存在公司的任職證明,甚至還以此要求理賠,卻又提不出證據反駁,新北地院依偽造私文書罪判她4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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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理賠#月薪20萬#手機#被害者#業務經理#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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