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名檳榔西施2015年受陳姓老闆邀約,和數名男子到摩鐵歡唱,卻被設局喝下加料可樂,之後慘遭陳男和另2男輪流性侵;隔日醒來後,被害人驚見自己沒穿衣服,氣得質問陳男有多少人性侵她,豈料對方竟笑笑說「只有3個」。高等法院日前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判陳男9年徒刑,另2人分別5年、4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男覬覦檳榔攤員工小芬(化名)美色,於2015年5月5日晚間下班後,以討論工作為由邀約對方到摩鐵唱歌,並謊稱有其他女性在場,成功取得被害人信任,遂找來曾姓、吳姓、林姓等4名男子一同參加,並趁著小芬不注意時,在她飲用的可樂中加入不知名毒品。
小芬喝下「加料可樂」後,隨即感到四肢無力、陷入昏迷,最後慘遭陳男和另2名男子性侵得逞;其餘2人則在一旁觀看,並未加入,事後和另外2人一起離開現場;待意識清醒後,被害人驚覺自己沒穿衣服,氣得逼問陳男「到底有多少人性侵我?」豈料對方竟笑說「不多,只有3個而已」,之後再度硬上女方得逞。
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陳男等人基於妨害性自主犯意,故意下藥致被害人陷入無法反抗狀態,加以性侵得逞,造成女方身心嚴重受創,甚至因此罹患環境適應障礙伴有混合性情緒特徵,犯案情節重大,日前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嫌,判處陳男9年徒刑,另2人則分處5年和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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