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少女因為從小沒有母親,與父親和哥哥相依為命。不料當她高一時,父親竟心生邪念,開始對她猥褻多次,她隱忍到18歲那年才鼓起勇氣提告。不料庭審時父親竟嗆「被弄那麼多次幹嘛回家,怎不告我!」少女當場淚崩哭喊,「因為我這18年來一直很感謝你、很愛你!」該名狼父被判處5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檢警調查,少女的父親因為有竊盜前科而謀職不易,因此從事資源回收的工作,母親則是在她小學4年級改嫁。她和胞兄半工半讀,幫忙分擔家計;儘管生活很苦,但小時候父母親仍疼愛她,讓少女自覺孝順父親是應該的,也成為她的精神支柱。
就在少女15歲那年某日夜晚,父女倆投宿旅館,不料當少女熟睡到一半時,突然感覺到有人在摸她的下體,睜眼一開竟是父親,她嚇得尖叫並推開。少女因此事驚恐萬分,卻又擔心提告會讓父親坐牢,所以選擇原諒;不料父親在隔年和後年又對她伸出狼爪,更嗆聲「又不是第一次了!」她因此離家請同事帶她報案。
法院審理後,狼父否認犯行,辯稱是因為女兒想交男友且不服他的管教,才會誣告他猥褻,甚至還說「被弄那麼多次幹嘛回家,怎不告我!」少女一聽當場崩潰大哭,直言「因為我這18年來一直很感謝你、很愛你!」最後她心碎地說「我們到此為止,以後不用再見面!」
法官日前依對未成年人乘機猥褻等3罪,判合併執行5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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