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喝花酒不算貪污!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許姓前處長被控收回扣,還和楊姓副處長接受包商花酒招待,2015年遭檢方以貪汙罪起訴,但高雄地院審理認為收受回扣部分,因包商無法明確指出時間、款項,向檢方供稱的都是憑印象,除了罪證不足,法官也認為,官員接受餐飲招待雖有悖官箴但不算貪污,只算是做關係,官員也沒同意驗收放水,因此判2名官員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橋頭地院副發言人庭長林書慧:「其實是罪證不足,因為他們跟一般的回扣案件不太一樣,他完全沒有人贓俱獲,然後也沒有查到金流有所謂匯入人頭帳戶的一個情形。」
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許正雄因經濟壓力在民國100年起到103年期間向有意投標茂管處標案的廠商,收取標案5%做為回扣,涉嫌先後收受18次回扣總金額約80萬元,不過涉案廠商在法院卻改口說,每次交付給許正雄的數字都是「憑印象」,法院因此認為補強證據不足,判無罪,加上許正雄和副處長楊國聰在發包工程施工期間會勘涉嫌到酒店消費,法院事後調查認為包商邀宴是想做好關係,沒要求工程上給予放水,因此收受不正利益罪也不成立。
橋頭地院副發言人庭長林書慧:「但是監聽的部分只錄到5次可能有出去見面,但是這5次見面,他們錄音內容當中完全都沒有提到回扣的事情,反而還有在談工程。」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認為廠商等人在檢調的證詞積極事證有待商榷,沒辦法證明許正雄確實收取回扣,至於兩人接受包商飲宴招待,雖然有悖公務員本分,但檢方無法證明官商間有合意對價關係,因此均判處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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