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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 美籍男噴漆塗鴉開罰2千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4/25 12:2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2名來台學中文的外籍男子,趁著凌晨在台北市和平東路邊塗鴉,被路過的民眾發現報警,2人說這是藝術創作,還有一些人經過買飲料給他們,跟他們聊天;沒想到,街頭塗鴉是違法,不過,警方還是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裁罰2000元,環保局還會罰鍰,最高6000元的罰金;隔天,2個人立刻把塗鴉畫掉,水泥牆恢復原狀。

水泥牆上,彩色英文字母噴漆,還有2個卡通畫筆,俏皮可愛的風格加上鮮豔色彩,相當醒目;這是一種藝術?還是一種破壞?2個創作的外國籍男子,被抓進警察局。

外籍人士:「我們在那邊畫了好幾個小時,很多人經過,給我們建議,或是問我們在幹嘛?甚至有人拿東西給我們吃,買飲料給我們喝,我們也覺得很奇怪,但大家反應都挺正面的,沒想到進了警察局,警察跟我們說這是違法。」

來台灣學中文的外國籍男子,托瑞斯和傑佛瑞,星期六凌晨,一時興起,買了噴漆在大馬路旁邊的水泥牆開始創作,花了4個小時完成「大作」,期間還有一些人買了飲料,跟他們聊天到結束。

不過,傑佛瑞覺得是藝術,但路邊其他可見的噴漆,卻遭到當地住戶批評,認為是有礙觀瞻。

民眾:「不好看啊,這樣子怎麼可以?很難看啊,影響觀瞻。」民眾:「如果畫在該畫的地方,我覺得不難看,其實他們是有美術天份,畫得也不錯,還是要看地方啦。」

這位媽媽的看法很理智,而且這2個外國籍男子,已經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一人罰2000元,環保局還會開出最高6000元的罰單。

隔天,傑佛瑞和托瑞斯的作品,已經被人塗掉;不過,最近半個月,多了很多噴漆,連里民活動中心也遭殃,居民抱怨連連,要洗掉重漆,還要再花至少5000元的費用;噴漆塗鴉也或許出現在該出現、合法的地方,才算是一種藝術。

#塗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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