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黃姓男子被轄區警方多次逮捕,是當地的頭痛人物!因為嫌犯經常在附近遊蕩,經過特定商家會闖進去偷錢、偷強力膠,礙於吸食強力膠,如果沒有自殘或者傷人不能強制送醫,只能用社違法送辦,男子被警察管束法辦,沒多久又放出來,讓附近店家相當無奈!


記者林耿賢:「黃姓嫌犯是這條馬路的頭痛人物,曾經到這家彩券行偷零錢,也曾到附近的彩券行偷強力膠,警方至少受理他6起案件。」
黃姓嫌犯鄰居:「他在自己床鋪中間放火,因為他想出來吸強力膠,他媽媽不肯讓他出來,一氣之下想燒死他媽媽。」

礙於強力膠並不是毒品,黃姓男子只能被依社維法送辦,處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8000元罰緩,警方也只能採取保護管束,除非嫌犯有傷人才能強制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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