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價高居不下,一棟豪宅動輒就是千萬起跳!現今卻傳出有不肖建設公司員工謊稱自己是「經理」,以低於市價百萬的價格推銷給一對陸籍姊妹,如今員工自殺、姊妹遭詐,經協調建商卻只願保留購屋權並要求加價,姊妹不願接受憤而向建商提告。
建設公司「興富發」集團旗下的潤隆建設,在台中市南屯區推出「潤隆」建案,以總坪2500坪、標榜新七期、總價988萬起等優質條件積極推銷,也常舉辦家庭活動吸引消費者看屋。
去年11月初,一對陸籍姊妹因需撫養3名子女正想找新房,在受簡訊吸引後前往接待中心洽談,並由呂姓員工接待;呂男向姊妹聲稱是「經理」,且妻子是興富發董事長特助,因此可以給姊妹百萬餘的優惠價!以一戶1115至1122萬元的價格鼓吹姊妹買3戶,並稱若無法負擔可負責賣其中2戶。
事後姊妹因經濟狀況猶豫不已,但在呂男聲稱自己又升官,未來福利會更多的情況下,姊妹才籌出畢生積蓄並貸款,匯至呂男指定戶頭。沒想到今年1月底因相關文件遺失前往接待中心,才發現呂男已自殺!轉向建設公司求助,未料公司急忙撇清關係,說這是呂男個人行為,並指他只是「普通職員」並非什麼經理。
來台10年的姊妹相當崩潰,原先還歡天喜的告訴兒子「有新房子可以住了!」,不料短短2個月期待落空;而後經律師、消基會協調,公司只願保留姊妹購屋權、還得多付220萬才可購屋,姊妹無法接受憤而提告。
對此興富發副總廖昭雄表示,當事人不是和公司簽約,不管呂男是經理或業務都屬個人行為,是否在接待中心簽約?雙方有何種利益?一切就讓司法來釐清。
新聞一出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建議興富發拿出誠意和解,畢竟是發就在接待中心,當事人也是自家員工,不妨按原先合約低價賣房,就是絕佳的宣傳手法,且這個小錢對「興富發」而言根本不痛不癢!也有網友體醒,買賣契約最好有法院公證比較有保障。購屋程序複雜陷阱多,且這回還是在「接待中心」被騙,若連建商都無法相信,未來要買屋民眾怎麼辦?
實習編輯/黃耀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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