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 吳姓警員在妻子生產臨盆前夕,突然遭到一台機車從後方追撞,吳男送醫院急救錯過了孩子出生,甚至從此失去了嗅覺、味覺,吳男感到痛苦萬分,憤而向機車騎士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審結後認定吳男權益受損,判賠118萬餘元。
判決指出,2016年8月13日,吳男走在三重仁安街突然遭到林姓機車騎士從後方撞上,導致吳男顱骨骨折、腦出血,因而永久喪失嗅覺與味覺,警方調查時才發現林男駕照早已被吊銷多年,而林男也因為過失致重傷罪遭判刑7月。
但吳男13日出車禍後被送進加護病房,吳妻的預產期原先是8月27日,疑似因為驚嚇過大,吳妻提前生產,吳男錯過了新生兒誕生的喜悅,取而代之的是喪失嗅覺、味覺的悲痛,無法嗅聞摯愛的味道,也被認定為重度身心障礙。看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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