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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處開設工程公司 房客存款卻僅53元

記者 周俐萱 楊致中 / 攝影 徐記宏 報導
發佈時間:2017/11/14 18:06
最後更新時間:2017/11/14 18:20

實際追蹤這一對夫妻,吳姓男子105年10月開設工程公司,資本額從60萬-300萬不等,應該有一定的財力,但實際上吳姓男子公司存款只剩53元,積欠房租後漏夜搬離,二樓門窗還沒關上,擔心住家會有損壞,房東一家人又找不到吳姓男子,寄了存證信函,吳姓男子也沒簽收又退回,房東只好進屋關窗,但是一進去簡直傻眼,因為屋內凌亂不堪、垃圾也沒丟,臭味難聞。


 

吳姓夫妻突然搬離,房子沒點交,租約也還在進行,看著二樓窗戶大開,每天風吹日曬雨淋,時不時飄來臭味,找了2個多禮拜都找不到房客,房東一家人開門一看,簡直傻眼!

客廳門口擺放好幾包垃圾,地板積滿灰塵,房間堆滿吳姓夫妻的工具、雜物,都沒有空間行走,相當混亂,廚房流理臺也都是垃圾,到處都是汙垢,浴室磁磚發黑發霉,還有寵物的毛髮、排泄物散亂,環境髒亂,附近鄰居對於這對夫妻,更是頻頻搖頭。

附近鄰居:「(吳先生)在外面好像也過得不是很好,也有人家來要錢,兩夫妻很會打架,女生都唉唉叫,我有報警,因為她撞鐵門都很大聲。」
 

原來吳先生開設工程公司,105年10月21日設立,從事抽砂或是各種配管工程,資本額從60萬到300萬不等,照理說身為老闆應該有一定的財力,但吳先生卻積欠房租,房東到國稅局查詢,這才發現吳先生公司的存款竟然只剩53元。

房東女兒:「來這邊找人都找不到,我覺得是說這麼大的一個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吳先生電話轉語音,房東說出租房屋多年,第一次遇到這種房客,真的是學一個教訓,現在合約還沒解除,屋子還沒點交,只能走司法途徑。

律師王瀚誼:「(公證)不用經過繁雜的訴訟程序,可以直接拿公證書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要特別注意的是,建議要經過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

律師表示,房屋租約公證後,不管事給付租金或是違約金,出租人返還時不需訴訟,就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對於雙方權利都能獲得保證,只是這段期間房子閒置在那,對屋主來說費時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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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搬離#凌亂#房東#房客#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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