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攻讀碩士的大陸籍男子周泓旭,涉嫌為大陸地區黨務機關在台發展組織未遂,一審遭判刑1年2月。高院二審今天首度開庭,周泓旭面對媒體面露微笑,但未發表意見。
在押的周泓旭今天上午由法警押解至台灣高等法院開庭,面對媒體拍攝並未迴避,當被媒體問到是否有話想說時,周泓旭微笑不語。
周泓旭曾來台就讀國立政治大學研究所,今年2月以某公司董事身分申請獲准來台從事商務活動。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周泓旭涉嫌接受「大陸地區黨務機構」李姓秘書委託,於民國105年間,多次遊說一名有機會接觸外交公務文件的「A男」為大陸工作,承諾給予每季1萬美元的外幣報酬,並建議A男以自由行方式至日本及新加坡等地旅遊,將安排大陸官員與他會面,因未獲A男同意而未遂。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周泓旭意圖危害安全,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規定,考量他曾自白犯行,其後又否認犯罪,且共引介一名政府人員,這名政府人員事後並未加入大陸地區組織,周男僅構成未遂犯,依法減輕其刑,今年9月15日判他1年2月徒刑。
周泓旭與北檢都提起上訴,高院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因案件涉及國家安全,不公開審理。(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