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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手銬砍死警 兇嫌被求處死刑


發佈時間:2010/01/20 12:2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去年11月9日,台北市發生震驚全國的殺警案!通緝犯戴偉華被警方逮捕後,到場支援的員警賴智彥,看他態度配合,沒搜身、也沒上手銬,就單獨開警車押解他回派出所,但嫌犯戴偉華怕入監服刑,竟然拿出預藏水果刀,對員警賴智彥猛刺20多刀,手段兇殘,派出所同仁發現後,將賴智彥緊急送醫仍不治,檢方認為嫌犯犯後毫無悔意,將他求處死刑。

殺警嫌犯戴偉華:「我對不起你,請原諒我。」

一聲「對不起」,臉上卻看不出一絲後悔,戴偉華去年11月,刺死北市中山分局員警賴智彥,犯下震驚社會的殺警案,台北地檢昨天偵查終結,將他求處死刑。中山分局長王慶麟:「同仁在執勤當然有缺失,包括沒有事前的搜身跟上銬。」

戴偉華因為涉及偷拍衡山指揮所,又涉及業務侵占罪被判刑,卻在入監執行前逃逸,遭到通緝。去年11月9日晚間,他被巡邏員警發現逮捕,前去支援的警察賴智彥,看戴偉華相當配合,不只沒有對他搜身,也沒有上手銬,就獨自開警車押送他。

結果警車剛開回派出所,後座的戴偉華因為害怕入監服刑,居然從背包李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向員警賴智彥猛刺20多刀,造成他傷重,送醫急救後不治。

檢察官表示,戴偉華只是不願面對司法制裁,就持水果刀殺警,挑戰公權力,而且刀刀深達10幾公分,手段兇殘,犯案後毫無悔意,將他求處死刑,也是台北地檢署5年來,首度對被告求處死刑。

#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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