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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小便宜!報紙夾週刊 保全行竊遭警逮

記者 盧以馨 / 攝影 王經綸 報導
發佈時間:2017/10/24 18:52
最後更新時間:2017/10/24 19:10

貪小便宜,社區保全跑到超商偷雜誌,很可能被保全公司解雇!一名49歲的崔姓保全,日前跑到新北市板橋的超商內買報紙,購物不想多付錢,竟然連續趁著店員不注意,一次把雜誌放進包包,一次把雜誌夾在報紙內,偷走總價200多元的雜誌,店家事後報警抓人,由於大樓警衛找工作時都要出示良民證,一旦被法院判刑要關,良民證就會註記有前科,往後要重新找保全工作,可能不會錄用!


 

趁著身旁顧客不注意,男子一把抓走2本雜誌,快步跑到零食區,只見他眼神詭異左顧右盼,等到四周都沒有人,把偷來的書籍放進包包,拿著飲料隨即到櫃檯結帳。這起行竊事件發生在今年8月9日,新北市板橋雙十路一間便利商店,崔姓嫌犯還裝作若無其事,大喇喇離開現場,而他犯案早就不是第一次。

文聖所副所長林紋合:「貪小便宜,目前全案已經依竊盜罪嫌函送偵辦。」

時間拉回7月26日凌晨6點多,嫌犯曾在同家超商行竊得逞,比一比嫌犯第一次犯案時,報紙裡偷偷夾著一本雜誌,店員結帳卻沒有發現,讓他偷渡成功;8月9日第二次又跑到超商買牛奶,前前後後共偷走3本總價值200多元的週刊,超商店員隔天清點發現雜誌短少,趕緊報警抓人。
 

警方表示,49歲的崔姓嫌犯有酒駕前科,平常擔任大樓保全,由於保全應徵工作時需要出示良民證,像這樣偷東西法官如果判決緩刑,警方事後不會在證上註記前科紀錄,保全就能保住飯;假設沒有緩刑要發監執行,警方註記前科紀錄恐怕被解職。男子這樣的小動作貪小便宜,以為不會被逮,現在工作可能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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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小便宜#保全#雜誌#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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