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爆紅的連鎖炸雞店,卻被網友發現,嘉義市分店在人力銀行登的徵人廣告,週休一日起薪22K,週休二日的話,起薪只有18K,顯然違反了勞基法的最低工資!我們實際直擊店家,業者坦承,只有週休一日而已,但在徵人廣告上的薪資是舊資料,寫錯了已經撤掉了,不過市府表示,會進一步調查,瞭解業者是否違法!
炸得滋滋作響的炸雞,才剛開門營業,就有顧客排隊等候。
顧客:「(人多都要排隊)對啊!所以都要先訂,電話都打不進去。」
才剛開張不到1個月,電話接不完,炸雞店超夯,卻有網友在人力銀行看到它的徵人廣告,從開店準備、點餐、出餐、顧客服務到炸雞、收店清洗都要做,中班下午兩點到晚上10點,8個小時,週休一日,起薪22K,週休二日的話,起薪只有18K而已,這不是違反勞基法嗎?
店家:「副店長3萬像我們妹妹(前台)是2萬5,(一個月大概休幾天)一個月就大概通常都休一天,沒有啦一週啦。」
嘉市府勞檢員:「除非他週休一天,他也會另外給他加班費。」
市府表示,要進一步瞭解實際狀況是否違法,不過店家卻說徵人廣告是先前打錯的,已經撤掉了!
店家:「那舊的,我已經給業務說了叫他撤掉了,寫錯的(那現在改時薪多少)140。」
炸雞店總公司公關:「請員工他自行處理,我們總店是不過問的,我們有告誡他們對員工一定要遵照勞基法。」
全台都有分店的超夯炸雞,業者說,員工薪資由各店自行決定,但以不違法為原則。
高雄分店人員:「我們時薪135(工時)剛開始工讀要看狀況,可是原則上跟上班時間一樣。」
嘉義分店說,前台薪水2萬5,高雄分店先以工讀生任用,按時薪計,週休二日的話,一個月也有2萬3千多塊,想要得到更優惠的薪資,恐怕得多加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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