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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跟團出國常傳糾紛,現在連國內旅遊也通過新法條!未來只要旅行社沒經所有旅客同意,任意更動行程內容,得賠償旅費2倍差額,本來是海鮮辦桌變成在車上吃便當,可以索賠;或是住五星飯店,變成次一級的旅社,旅客也能要求退費。最新規範明年1月最快就上路。
婆婆媽媽搭遊覽車跟團遊台灣,最常遇到旅行社說一套、做一套,國內旅遊也祭出新法條!未來定型化契約多加保障,無論旅行社是故意或不小心棄旅客不顧,得付3倍損害額的賠償金,此外,業者隨意變更行程內容,也得賠差額2倍價錢,金額還不得低於5%,預計明年1月就要上路。
消保會法制組長陳星宏:「譬如說原先旅行社安排在餐廳吃一頓餐點,可能因為時間的關係,變成在遊覽車上吃便當,差價的部分旅行社就必須要賠償。」
或是五星飯店變小旅社,住宿等級跟原行程有落差,旅客通通可以索賠!還有以前旅行社出團想要更動行程,只要取得3分之2的旅客同意,未來得要所有人點頭,只要有一位旅客抗議都不行;原先國內出團如果反悔,在出發日30天前告知,賠旅費5%,現在則拉長時限,從1個月增加到41天。
今年國外天災多,旅行社國內旅遊業績跟著成長1-2成,畢竟民眾選擇留在國內消費,跟團省錢玩台灣,保障當然也得比照出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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