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13歲少女這樣做,還算得上是人嗎!高雄一名13歲少女與外婆相依為命。2年前外婆發現孫女身體有異,帶到醫院檢查後發現年幼的她竟懷孕,但無論外婆如何逼問是誰的種都不肯說。一直到外婆拿出家中存放的農藥以死相逼,少女才說出「是阿公」。
高雄一名莊姓老翁與少女的外公外婆是好友,在少女出生前就常登門拜訪,少女外公過世後仍然時常前往,也讓少女將其稱為「阿公」。沒想到從小看到大的阿公,竟然包藏色心,從少女11歲、小學5年級學期末開始,以每月2次帶少女出門購物機會性侵少女,一直到少女升上國中,時間超過1年之久。
少女表示,因知道家裡經濟狀況不好,需要文具、書籍時,不敢開口跟外婆或阿姨要,但「阿公」會帶她去買這些東西。雖然希望阿公帶她去買東西,但不喜歡阿公對她做那些事情,也不敢告訴外婆,加上少女平常就是貼心乖巧的孩子,服從長輩管教,在「阿公」的威脅之下長期隱忍,也不知道該不該原諒「阿公」,這才讓事件一直到少女懷有7個月身孕的情況之下才爆發。
對此,莊男則辯稱雖然跟少女有過3次性關係,但都是由少女主動要求。少女及其外婆會向他要錢,要求幫她們買東西,否則少女還會打他。除此之外,少女會看色情影片,並要求跟他做夫妻的事情,但莊男自稱會早洩、無法勃起,沒有插入的行為,自己不知道少女為何會懷孕。
少女的外婆則指出,少女曾表示不想要跟莊男出去,但自己卻說「沒關係,阿公要帶妳去買東西就跟他去」。事後少女就再也沒說過類似的話,自己也沒察覺到有異狀,沒想到卻是將孫女送入虎口。
法官審理後認為,案發當時少女才只是小學5、6年級的女孩,對性事懵懂,僅有粗略之認知,只知道重要部位是個人隱私,不可以讓別人碰觸,並認為性行為會令人不舒服,並不像莊姓老翁辯稱的兩人是在交往。再加上少女外婆的證詞,認為莊男辯駁情節荒謬,以長輩之姿對少女性侵,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共28次,判處8年有期徒刑,另外導致少女懷孕的那次判處10年,合併執行25年。
對於13歲少女遭到長期性侵,莊男竟然還反駁是少女主動,強調兩人是兩情相悅,這也讓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在臉書PO文分享新聞後,忍不住痛批寫下「天殺的!!你是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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