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騎著電動機車,載著女友逛大街,2個人都沒戴安全帽,被員警攔查下來,結果意外發現,他喝得醉醺醺,立刻對他酒測,酒測值高達1.21,男子還苦苦求饒說,不知道電動車,也要戴安全帽。
騎士雙載沒戴安全帽,還大搖大擺地朝員警騎過來。
員警vs.男子:「騎這個車也要戴安全帽知道嗎?(是喔)有沒有喝酒?(有喝一點)。」
男子眼神迷濛,不停張嘴傻笑,一邊回答員警問題,喝到都茫了大喇喇坦承酒駕。
送法院?坐在後座的女友,也一臉茫然,原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從103年開始,將電動車列為慢車,所以不只要帶安全帽,若有酒駕情況也得依法開罰。
新竹這名36歲的邱姓男子,過去有竊盜前科,13日深夜喝了酒,騎電動自行車載女友趴趴走,自以為電動車不用戴安全帽,遇上員警臨檢拼命求饒。
山崎派出所副所長邱紹明:「不知道說騎乘電動自行車,是不行酒後駕車的行為,經過跟他酒測後,酒測值是1.21。」
男子沒戴安全帽被員警攔查,還一併被抓到酒駕,事後雖然懊惱,還拜託員警別罰太重,但是後悔也來不及,只得依照公共危險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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