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驚爆有約聘員工,涉嫌性侵4名少女,目前已被收押;離譜的是,這名員工借住在一個3代同堂家裡,家屬原本以為只有大女兒受害,4月26日報案之後,警方轉報社會局、檢察官,社會局深入關切才發現,遭性侵不只一人,總計是4名少女,家屬4月29日再報案,這時檢警才抓人問訊羈押,性侵嫌犯在家屬報案之後,又回她們家住了3天。
這張驗傷診斷書引爆性侵少女案,涉案人員還是台中市政府的員工。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一查之後才發現,他竟然是我們台中市政府農業局的一個行政助理。」
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未成年的孩子不敢說,那直到大姊遭受這個情形,她才勇於去做對外求助。」
社會局調查,嫌犯伸出狼爪對象,是同居人的4名未成年孫女,50多歲嫌犯早在去年6月份,就性侵猥褻同住一間透天厝的3名國中少女,犯案時機選在帶她們購物出遊,或是趁家中無人時,得逞後給零用錢,並威脅恐嚇少女不能告訴別人。
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媽媽發現)她其他的女兒不只是長女,還有2位女兒也有被嫌疑人有被性侵。」
將近一年時間陸續犯案,直到今年4月26日,嫌犯又再對被害少女的高中大姊伸出狼爪,這次給零用錢威脅都沒用了,讓整起事件爆發。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報案後)這個加害人還繼續跟她們住在一起,她們實在沒辦法接受。」
報案之後,性侵犯又回家來住這是最難堪的,受害少女媽媽26日到警局報案,大女兒遭性侵,社會局26日開始調查,結果竟然發現受害少女有4人,媽媽不敢相信,再三確定,29日媽媽再次報案,檢方才發拘票抓人偵訊,隔天羈押。
警方雖然同步轉報檢察官和社會局,但因為書面送審到檢方手中需要時間,因此26日沒抓人,到29日才抓人,這才會出現媽媽報案性侵,但嫌犯卻還能回到他們家的情況,家屬關心的是,現在羈押即將屆滿2個月,檢方會不會聲請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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