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自行蒐證檢舉不法時,要當心千萬別觸法!在高雄,就有一對消防隊員夫婦,因為不滿鄰居設神壇,排煙影響居住品質,因此架了樓梯,就在鄰宅的外牆邊拍照蒐證,沒有想到卻被神壇鄰居控告侵犯隱私權,法官最後判賠2萬元。
消防隊員跟太太在鄰居門口架梯子蒐證,因為他不滿鄰居在家中設神壇,把焚香、燒金紙的煙全排到外頭來,讓他們受不了,但是這舉動卻被鄰居控告侵犯隱私,法官判賠2萬元。原告:「他要舉發我們是一個佛堂,煙薰到他,這樣子來騷擾,要達到目的。」
神壇負責人說,消防員連續2次蒐證,侵犯隱私,他特地在牆外擺滿盆栽,就是不讓對方再拍照,但事後,消防隊員還是繼續朝他屋內拍照,因此決定另案提告,告到底。原告:「2位(夫婦)都是高級公務人員,為什麼這樣的舉止,這次法院也還我們清白。」
被告認為他是為了向環保局檢舉才爬梯蒐證,屬正當防衛,而且拍攝地點在戶外,沒有侵害隱私,不過法官表示,檢舉空氣污染,民眾無須代替環保局蒐證,消防員爬上比人還高的圍牆朝屋內拍照,已侵犯隱私,才會判賠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