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裡的垃圾丟超商遭制止惹來官司,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去年10月把一袋垃圾拿去超商丟,店員上前制止,他怒把裝有破碎瓷器的垃圾往對方身上丟,店員受傷提告,法官開庭時許姓男子否認傷害,還拿了一個綠色垃圾袋說是當天的垃圾,但法官勘驗袋子的顏色從藍色變綠色,加上裡面的果皮經過半年還沒腐爛,戳破謊言,判決傷害罪拘役50天另外告發偽證罪。
記者楊致中:「許姓男子當時就是拎了一包家用的藍色垃圾袋,準備丟往超商遭到店員制止,當時店員告訴他店門口,其實還有一個垃圾桶是不是可以丟外面,但是許姓男子不肯,雙方爆發口角衝突。」
許姓男子惱羞成怒把垃圾往前扔,店員左手阻擋,結果垃圾袋裡的碎瓷器砸傷店員,店員挫傷提告傷害罪。
店員:「他那一袋東西是有陶瓷的商品樣子,譬如說玻璃瓶之類的,當時門市有其他客人在,如果說砸到其他消費者就不太好。」
通常超商垃圾桶洞口大小只有拳頭大,就是希望消費者不要把自家垃圾丟進來。法院開庭時,許姓男子自稱是美國常春藤名校碩士畢業,帶來一包綠色垃圾說裡面沒有瓷器,法官發現顏色怎麼從藍色變成綠色,而且袋子裡的果皮竟然半年沒有腐爛戳破謊言,除了辦決傷害罪拘役50天,另外還告發偽證罪,為了一包垃圾惹上官司,實在划不來。
除了超商,路邊人行道上的公用垃圾桶也常有人亂丟家用垃圾,給方便用的垃圾桶洞口一樣只有拳頭大,旁邊來加註禁止家用垃圾,違規要罰6000元,但還是有沒公德心的人貪圖方便造成環境髒亂,環保局表示調閱監視器將可開罰。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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