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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先撞我」遭撞騎士害婦昏 恐也涉刑責

記者 李昱菫 / 攝影 蕭明正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5/05 18:2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4 18:24

其實意外地點旁邊3公尺就是斑馬線,王姓婦人直接穿越馬路因此被撞上;里長轉述,台大醫院判定腦死,現在機車騎士很擔心自己因此吃上官司。律師指出,計程車當時疑似沒有禮讓主幹道,從巷子鑽出來,要負較大的過失責任,但就算騎士無辜先被撞才撞到王姓婦人,恐怕也會觸及過失傷害的罪嫌,如果往後造成王姓婦人更嚴重的程度,罪嫌不排除還可能變成過失致死,刑度更重,祈禱婦人能平安度過難關。

70歲王姓婦人倒地後,救護車抵達現場,有鄰居看到這一幕,自動站在馬路上幫忙擋車;撞到她的騎士跟小黃運將也在現場,看到這一幕也很緊張,警消把人抬上擔架送醫急救;但老婦人當時挨撞時後腦勺著地,頭部受傷最嚴重,腦骨碎裂,經過一天一夜搶救,里長轉述醫生判定腦死,現在還在加護病房靠呼吸器維持生命,鄰居聽了好不捨!

王姓婦人鄰居:「人很好啊,就是見面都會打招呼這樣子,很熱心的。」

王姓婦人跟家人住在永和這裡30多年,門口的春聯「福滿堂」三個字,期待一家人和樂融融,家人沒想到,只是去家裡500公尺外的水果行,接著就進了醫院。

記者李昱菫:「當時王姓婦人從家裡面走出來,穿越馬路到對面的水果行要買水果,但是在路中央就被車子撞上,現在小黃司機以及騎士(未來也)有可能雙雙吃上過失致死罪嫌。」

案發後騎士很緊張,明明自己被巷子衝出來的計程車撞到,才失控撞到王姓婦人,萬一她有個閃失,很怕吃上官司。

律師陳尹章:「他本身有無違反注意義務,他的行為有無違反注意義務,這個角度去看,從這個案例來看,機車本身有沒有違反注意義務,要看他有沒有遵守交通規則。」

警方私下指出,計程車從巷子開進主線車道,恐怕要負起比較大過失,但婦人的傷勢嚴重與否關乎刑度;如果只是業務過失傷害最重2年,要是造成死亡可以判到5年,而騎士如果超速,一般過失傷害罪嫌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致死則是2年以下。車禍的地點道路速限40公里,騎士不願意說明,畢竟面對這突來的意外,三方誰都不願意發生。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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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擦撞#過失傷害#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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