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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性侵防治法」三讀 禁揭露性侵被害人身分


發佈時間:2015/12/08 11:1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4 21:56

(資料畫面)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未來不得以媒體或其他方法,公開性侵被害人姓名,一但違反規定,媒體事業最高處60萬元罰鍰,個人最高處10萬元罰緩,此次修法也被視為「李宗瑞條款」,遏止網路「肉搜」歪風。

#性侵害#犯罪#李宗瑞#肉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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