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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憂遭報復 被害人挨打還向警稱「是朋友」

記者 林韋龍 林耿賢 王興堂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9/05 19:5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30 07:20

警察為何當下沒有發現雙方關係異常,反而是被害人事後報案,才發現第一時間被欺瞞?到現場的員警密錄器全部沒開,無法還原始末,但口頭解釋,4個人互稱對方朋友,也沒人願意承認被毆打,才放全部的人離開,被害人事後報案,現在得一個一個揪出來。

 

目擊者:「有人在打架!」

目擊者快步走去現場。明明就打架,怎麼最後變大家聊天?

目擊者:「警力來了很多啦!滿多的,十幾人有。」

三名機車騎士圍毆一人,傷者左臉紅腫、視線模糊。

被害人陳先生:「他們一直灌我臉,結果我臉腫起來,眼睛看東西就很模糊這樣,他們一直往我臉上灌,我就倒在地上。」

記者林韋龍:「三個人機車騎士圍毆一個人,附近住戶跟附近店家全部意識到這是一起吵架跟糾紛的鬥毆案件,趕快找警察來,警察四面八方湧入,總共有三個派出所的快打部隊,全部到這邊來,結果這三個人跟警察說他們只是朋友一般打鬧。」

住戶有人報警說三人打一人,警察趕到又說是朋友,事實不然,被害人隔天到警所報案,如果是朋友,為何又到派出所報案,是警察好騙?還是,被害人當時不敢吭聲?

承辦員警 黃宗偉:「我們警方到場的時候,有再三詢問說他們四個人的關係,然後他們四個人都說他們是朋友,在路邊聊天要去吃宵夜這樣。」

被害人陳先生:「後來說朋友是不想把事情鬧大,後來想想,越想越不對。」

被害人當時有一點點不敢吭聲、也有一點點自我安慰;其實,巡邏員警避免受害者遭脅迫欺瞞,粉飾太平,第一步一定比對身分、雙方對質,假如還有懷疑,就通通帶回派出所,至少抄身分資料。這起案件就是還好警方當時有抄資料,出手的三人通通到案,做筆錄時才坦承大家不是朋友,當天是呼嚨警察。

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

#行車糾紛#警察#鬥毆#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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