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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三寶蛋黃粽沒蛋黃 賣場挨罰6千

記者 侯力元 新竹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6/02 13:0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新竹有一位民眾3年前到大賣場花了290元買6顆三寶蛋黃粽,回家後卻發現鏡子裡沒有DM上說的香菇與鹹蛋,向廠商反應,但雙方對賠償金額談不攏,最後民眾告上衛生局與消保官,賣場被依廣告不實開罰3萬,和解金1萬,共花了4萬元才解決這件消費糾紛,算起來一顆蛋黃粽的價值,等於高達6600元。

端午節肉粽商機,各大賣場必爭,不過卻有民眾投訴,在賣場買到的,和DM上宣傳的卻差很大。

3年前一位李老師到賣場買粽子,沒想到花了290元買6顆三寶蛋黃粽,回家後發現裡頭沒香菇也沒鹹蛋,和DM上印的不同,感覺被騙了,要求賣場賠償6萬。

賣場說是貼錯標籤,不是要欺騙消費者,願意退費再送粽子當賠償,也包2千元紅包致歉,不過都被李老師拒絕,之後告上衛生局與消保官,被賣場依廣告不實開罰3萬。消保官:「對外行銷的時候,已經做過明確的說明了,就要符合廣告時要求的東西。」

算一算6顆290元,1顆約50元,但因為廣告不實被罰3萬,加上和解金1萬,等於賣場共付出4萬,4萬除以6顆,等於6600元,1顆粽子原本賣50元,賣場卻付出了6600元,還賠上商譽,才讓整件事情落幕。

#肉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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