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買新車都是迫不及待想把車子開回家,但宜蘭有一位民眾,交車當天到車廠,發現技師正在修理他的新車,擔心安全有疑慮,要求再換一輛新車,或車價打8折,但車廠不同意,他也不願把有瑕疵的車子開回家,就讓車子放在車廠整整1個月。
按下引擎鍵、發動汽車,觸控面板還能變換成倒車影像,汽車內裝全新配備。買新車車主應該很開心,迫不及待把車子開回家,卻這輛新車在車廠擺了整整一個月。原來當初車主在交車的約定日期,到車廠取車卻看見技師正在修理他的新車。
車主:「我就問他怎麼在修車,他跟我講說燈號異常,然後我說燈號異常為什麼要換東西,他也不跟我講那個東西零件壞掉了,你在客人面前換那個零件,你還當新品要賣人家。」
車主擔心安全有疑慮,要求再換一輛新車或車價打8折,但車廠不同意,改說要送消費者保養,消費者不能接受。車廠同意延長保固一年,及3萬元保養抵用金,但消費者認為這不是賠償問題,拒絕接受。
其實在交車前,車廠都會提供像這樣的確認單,盡量挑選白天交車,因為光線充足才能將車況看得清楚,烤漆是否均勻、內裝是否完善,以及安全帶上的生產日期,不可以和車籍登記的出廠日期相差超過3個月,避免買到庫存車輛。
但其實就算像胡姓車主一樣發現問題,車廠也沒辦法幫消費者換一輛新車,因為在交車時車輛已經過戶到消費者名下。
消保官周錫福:「尤其新車來講,常常會有一些瑕疵,消費者可能會主張要解除契約,然後返還車輛,這種情況之下其實就法律來講,如果說它瑕疵並不是屬於重大瑕疵的時候,基本上應該是沒辦法主張要解除契約。」
過戶掛牌的新車,有問題卻不能更換,消費者購車權益需要更多的把關。
◤2025理財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