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國道追撞下車吵 又來一車撞死人

記者 黃志偉 彰化 報導
發佈時間:2009/10/21 12:0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國道上車輛小擦撞,原本無人傷亡,卻因為二次追撞造成一死一傷的慘劇!地點發生在中山高彰化路段,行駛在中線的前後兩輛車發生小碰撞,但雙方為了爭論誰對誰錯,前車乘客和後車的駕駛人直接站在高速公路車道上,當時往來車輛速度快,加上夜晚視線不好,後方一輛轎車高速撞向兩人,結果一死一重傷。

國道上發生事故的3輛車,在事發後全被拖回國道三隊,受損最輕的是這輛賓士車只有車尾凹陷,但另外這輛墨綠色和銀色轎車,車頭嚴重撞擊,不只板金扭曲變形,安全氣囊也爆開來。

整起車禍要從20日晚間說起,原本行駛在國道中線的墨綠色轎車,不知道什麼原因,撞上前方黑色賓士車,原本只是小碰撞,但雙方都沒把車移開,前車乘客和後車的駕駛,甚至下車,直接站在車道上爭論車禍發生原因,當時他們只開了車上的黃色警示燈,沒注意往來車速都將近百公里,結果,才隔了2分鐘,後方一輛轎車煞車不及,直接撞上兩個人。

國道員警:「他們在賓士車後方,查看他們車輛肇事相關受損位置,然後兩個人站在車道的時候,被另外一部雅哥的小客車,來不及踩煞車,撞上兩個人。」

其中,賓士車乘客傷勢嚴重,到院前就死亡,至於墨綠色車輛駕駛,傷的也不輕,住進加護病房漏夜搶救。醫師:「頸椎的部份第三節第四節,有裂開的椎間盤突出,合併脊椎壓迫。」

原本的小擦撞,卻因為二次追撞造成一死一重傷,追撞的轎車駕駛並沒有酒駕,但他說,發生事故路段沒有路燈,看到兩人站在車道時,要閃已經來不及。

警方表示,國道上發生車禍,應該在車輛後方大約100公尺的地方,放置反光的三角故障警示牌,人也應該要撤到路肩或護欄外再打電話報警,而不是顧著爭論誰對誰錯,最後釀成死傷,得不償失。

#國道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2181

0.1956

0.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