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冬天裡,一名1歲女童昨天傍晚被遺棄在新光三越百貨地下停車場,是誰這麼狠心遺棄活潑可愛的女童,女童離婚的母親看到新聞,跑到社會局想要領回女兒,她向社會局表示,受不了當警察的丈夫家暴所以離婚,她指控是警察丈夫惡意遺棄小女兒。
女童的母親和外婆趕到台中市社會局想接人,但是母親已經和前夫離婚,女童監護權歸父親,她只能坐在沙發上枯等,女童則繼續在寄養家庭安置,女童3日傍晚5點20分,獨自站在新光三越台中店停車場柱子邊,被3名顧客發現。安全人員:「她們走過去問她,把她抱出來,他們還陪她等了一分鐘左右。」
女童不哭也不鬧,乖乖跟著走,警衛趕來抱女童到一樓服務台,廣播了1個多小時沒人領,再請警廣廣播2個多小時之後,員警帶女童回派出所,再請社工陪她。記者:「媽媽呢?」遭棄女童:「媽媽。」
1歲女童活潑可愛,在鏡頭前也不怕生,媒體午間新聞替她找爸媽,她的阿姨看到報導馬上和TVBS聯絡,得知孩子在台中市社會局,母親說是前夫遺棄女兒。女童生母:「從4點半丈夫帶走,這期間都是他在帶,他傳簡訊給我,就說我會讓她活的好好的,希望她明天過得比昨日美滿。」
女童母親說,前夫從保母家帶走女童,還傳簡訊給她說女兒很好,希望孩子明天過得更幸福美滿,沒想到女童卻被一個人孤零零的留在百貨公司,她希望能帶回女童,不過社會局表示,將把女童留在寄養家庭72小時,再研判到時候要把女童歸給父親還是媽媽。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