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撿到速食店的儲值卡,沒還給失主,反而拿去消費,新北市2名女大生,到速食店消費時,在櫃檯發現一張儲值卡,他們沒有交給店員,也沒有拿到派出所,2天後,再到同一間店消費了135元的餐點,但失主早就報警,還提供卡片序號給店家,店員核對後發現,當場逮人,檢警認為,女大生拿著不記名的卡片,騙不知情的店員消費,有「詐騙」意圖,一時貪小便宜,被依詐欺罪送辦。
速食店內滿滿都是人,不想帶錢出門,有民眾會用儲值卡買餐,但有名男大生,點完餐以後,忘了把餘額700多元的卡片帶走,被這2名看見,但她們沒有把它交還給店員,也沒報警,而是撿來放進自己口袋。
中山路派出所副所長黃裕源:「這個部分,可能是民眾(女大生),認為卡片是現存貨幣,一時貪小便宜。」
但遺失儲值卡的黃姓男大生急壞了,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原來是被撿走,立刻報警,雖然儲值卡是採不記名的方式,但上頭有一組序號,男大生請店家多留意,結果2天後,2名女大生再到同一間店消費,點了一份135元的餐點,店員發現編號吻合,馬上找來警察,女大生才驚覺自己釀下大禍。
原本以為是侵占遺失物罪,但檢方認為,女大生拿著不記名的卡片,有詐騙店員的嫌疑,2人依詐欺送辦,痛苦萬分,女大聲沒想到一個不經意的動作,未來可能面對5年以下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