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60歲的阿嬤,長期照顧2名外孫,氣憤女兒女婿沒盡養育責任,打官司追討養孫費298萬元,獲得勝訴!由於這對夫妻已經離婚,女婿將兩名小孩帶走,阿嬤打官司,要求支付9年來幫忙帶小孩的費用,阿嬤說,爭一口氣,要讓年輕人知道,小孩生了就要負起養育責任,不是丟給長輩帶就可以沒事。
在知道法院的判決,必須付給前親家,將近300萬的保母費,巫老先生說,這簡直是敲詐。
男方家人巫老先生:「敲詐,現在變成敲詐,我們又沒有怎麼樣,現在要來敲詐他的女婿。」
女方家人林老太太:「我不是為了錢,不是為了錢,是為了要爭一口氣,記者:「對方不願意撫養嗎?」女方家人林老太太:「對,都是我女兒在帶小孩。」
2名小朋友,看見攝影鏡頭,害羞的躲在阿姨的後面,被問到喜歡跟外婆,還是爺爺一起住 小孩的回答很天真。
記者:「這邊比較快樂,還是阿嬤那邊比較快樂。」當事人外孫:「這邊(男方)。」
巫先生因為工作的關係,長時間不在家,小孩交給娘家照顧,1個月2萬元,不過今年3月,夫妻倆離婚,阿嬤認為照顧外孫9年,男方沒有依約付錢,告上法院,要求對方依台北市保母收費的標準,1個月將近2萬7千元,2名孫子,9年來的費用一共298萬。
法官認為,養小孩的責任,本來就是父母親的義務,丟給阿嬤照顧,就得付出代價,判決夫妻倆人必須各付14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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