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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吃雞肉,老翁徒步走10公里,到黃昏市場偷「活雞」,每次行竊,老翁都從新北市三重走到蘆洲,再揹著雞走回家,同一間攤販,他就光顧了3次,前後一共偷走19隻,第3回再偷,當場被抓包,警方問他為何專偷雞,他理所當然的回說「因為我想吃啊」。
天剛亮,一名帶著帽子的老翁,走進賣雞的攤子內,顧不得雞群大聲鳴叫,老翁一把打開籠子,直接抓起6隻,放進自備的提袋內,從容離開,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來光顧,攤販準備營業時發現,雞怎麼又不見了,氣得急跳腳。
被害攤販陳先生:「很可惡啊,這次算第3次吧,我都睡不著,想說小偷半夜會來偷雞啊。」
前兩次一共偷了12隻,沒想到4日早上,這名61歲的莊姓老翁又再來,這回偷走7隻,結果被員警巡邏發現,當場逮個正著,問老翁為何要偷,他的答案很簡單,「因為肚子餓,很想吃雞」,而且為了能吃到它,老翁很拚命。
延平派出所員警葉志明:「他走路從三重到蘆洲偷雞,偷完雞之後,又揹著雞走回三重。」
算一算,他來回走了將近10公里的路程,就為了享受雞的美味,犯案前還先探勘,得知攤販下午才營業,因此選在清晨下手,沒想到偷雞不著蝕把米,最後雞吃不成,還被送進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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