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影帶風波/記者遭免職 公會質疑違反勞基法

記者 朱詠薇 / 攝影 徐崑山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7/03/29 22:0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中市新聞記者公會主動召開記者會,聲援遭到TVBS免職的兩名記者,指出在檢調還沒查明真相之前,將兩名記者免職,違反勞基法,對此,TVBS強調,所有懲處,是在經過內部調查之後做的決定,一切依法行政。

新聞同業遭到公司免職處分,台中市記者公會理事長出面聲援,無奈的表示,追求真相是記者的天職,迫於新聞獨家壓力,做了錯誤的判斷,還要面臨丟工作的懲罰,是記者的悲哀。台中市記者公會理事長張建人:「如果記者本身受到了脅迫,或是說受到其他外界壓力,去做了製播錄影帶的話,我們覺得對於記者的人身安全,需要給他一些保障。」

受到脅迫,人身安全需要保障,同樣是採訪新聞的記者,公會發出五點聲明,認為整起事件,應該讓當事人有說明事實的機會,也希望檢調單位盡速查明真相,另外,也呼籲同業要記取教訓,在新聞採訪上務求自律,堅守新聞專業道德及操守,也自我要求,媒體仍然會堅守崗位努力,媒體工作者的尊嚴跟觀眾權益,不容許踐踏跟犧牲。

媒體也會繼續扮演監督政府施政,跟善盡社會教化的腳色,最後是認為TVBS不該在還沒查明真相前,就對兩名員工做出免職處分,違反勞基法,TVBS也在第一時間做出回應,根據勞基法第十二條,2名記者已經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另外,在91年度得到勞工局核可認定的獎懲辦法中,2名記者違反了第54條,因為播出狀況或其他因個人因素作業疏失造成公司嚴重損害,所以將2名記者免職,是依法行政。

#TVBS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790

0.0505

0.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