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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領助理費289萬 桃市議員孫韻璇、李雲強夫婦二審維持重判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30 16:0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30 16:06
桃園市議員孫韻璇。(圖/TVBS資料畫面)
桃園市議員孫韻璇。(圖/TVBS資料畫面)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孫韻璇,與丈夫、前桃園市議員李雲強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逾289萬元。一審依貪污罪,重判李8年10月徒刑、孫女8年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30)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李雲強2014年至2018年間擔任桃園縣議員、市議員,與當時尚未從政的妻子孫韻璇擔任公費助理,夫妻倆利用徐姓、盧姓及楊姓等人頭助理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春節慰勞金共289萬多元。

 
 

議員棒次「夫傳妻」 選前遭控貪污

李雲強2018年挑戰議員連任落選,2022年改由孫韻璇出馬,順利獲得國民黨提名當選市議員。

競選期間,也就是2022年間,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李雲強、孫韻璇。當時2人喊「有心人士的政治操作」。

桃院審理時,李雲強辯稱,助理聘書是孫韻璇拿給他簽名,並未注意內容;孫韻璇辯稱,李雲強都知情,她只負責保管責任。

 

一審認定2人有罪,考量2人犯後仍飾詞狡辯,拒不認罪,犯後態度不佳,重判李男8年10月、孫女8年。案經上訴,高院維持一審判決,依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李、孫有期徒刑8年10月及8年,各褫奪公權5年及4年,可上訴。

更多新聞:北市4連霸藍營議員涉詐助理費977萬 一家7口吐出全款起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孫韻璇#李雲強#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貪污#人頭助理#公費助理#詐領助理費#補助款#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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